this is not one person’s fight

Hand reaching out over a city skyline with skyscrapers and a body of water in the background, during daylight.

你會不會默許制度漏洞造成家庭的常态風險?

我是一位三個孩子的媽媽。

過去兩年,本應是我人生中最寶貴、也無法重來的階段——我原本期待的最後一次孕期,卻因一宗外傭中介糾紛,變成了一場長達兩年的噩夢。

從懷孕到抱著嬰兒上庭,我一邊承受身體與情緒的極限,一邊應對持續的爭議與訴訟。家中失去支援,孩子的生活被打亂,家庭日常變得失序而脆弱。那段經歷讓我深刻體會到,這並不只是一宗服務糾紛,而是一個家庭在制度失靈下,獨自承擔後果的過程。

事實上任何可能的退款或補償,都早已無法彌補我在時間、精力與人生階段上所付出的代價。讓我堅持走完這兩年的,從來不是金錢,我只是想知道,當一個普通家庭託付信任,什麼才算公平。

當信任被系統性地「免責」

現行規則下,外傭中介在促成交易時所作出的推介與保證,幾乎不需要承擔實質法律後果;一旦外傭抵港,家庭便被視為須自行承擔所有風險。即使出現爭議、失實或衝突,相關後果亦被視為與中介無關。這個被默許的現狀讓中介幾乎可以在零風險下運作,而家庭必須承擔全部後果。

很多人勸我:「吃點虧就算了。」
但我看到,如果每一次都要求家庭用沉默來承擔代價,那麼制度永遠不需要為任何失敗負責。

兩年的堅持,換來的是被制度的再次傷害。我被一次次告知:“這不是法律關心的事”。普通家庭的合理期待,不值一提。我曾經付出的信任被輕易否定:中介僅是想做單生意,並無誠實責任,這是「正常的商業邏輯」。

當一個家庭已經承受了全部風險之後,所有曾經影響決策的承諾,都可以被輕描淡寫地推翻,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或悔意。

我自問:難道制度的潛規則就是懂的人自保,不懂的人自認倒霉嗎?

被默許的「常識」,令人心驚

6次庭審3次調停的過程中,我反覆被灌輸一些讓人啞口無言、卻被視為理所當然的比喻:

這就像賣蘋果的說蘋果包甜,你吃了覺得不甜,難道要退錢嗎?

餐牌寫著鮮蝦雲吞面,你發現沒有蝦,那是虛假商品陳述,應找海關報案;但你不付錢,就是吃霸王餐。

中介就像賣車的銷售,不可能告訴你缺點,要求他們誠實,是對銷售的過高道德要求。

這些比喻,被當作「常識」反復出現。而它們共同指向的結論是:

你選擇了相信,因此風險應由你自行承擔。

合理化的「受害者有罪論」

令我感到不寒而慄的是這些說法不只是來自商業中介,而是堂而皇之地出現在調停桌前、法庭之中。這個被制度默許、被重複合理化的邏輯與我們熟悉的「受害者有罪論」如出一轍——

在性侵案件中,受害者被反問:「是不是你自己不夠小心?」

在這裡,同樣的責問被原封不動地套用在家庭身上:你選擇聽信了中介的說詞,是你的錯。

然而這個邏輯都從根本上誤解了外傭僱傭這項決定的性質。

聘請外傭,並非一次低風險、可即時驗證的消費行為。家庭無法試用、無法退換、更無法在資訊高度不對等的情況下,自行驗證真假。

將這樣一項深度影響家庭安全、照顧與日常運作的決定,簡化為「賣蘋果」或「買車」,本身就暴露了制度如何低估家庭所承擔的實質風險,並在風險真正發生時,將責任悄悄推回給最弱勢的一方──雇主家庭。

我為何選擇公共利益上訴

兩年的訴訟經歷讓我已經學會如何自保。我知道未來該如何降低風險,如何避免再次陷入同樣的處境。但正因如此,我更無法選擇沉默離開。

我清楚看見,這套制度如何運作,把風險不斷留給下一個毫無準備的家庭。

正因如此,我發起Wonder Act,並非為了這宗個案。 它的目的,是透過法律途徑,促使這些長期被忽視的制度問題,獲得清晰而具約束力的司法回應,

從而為未來面對相似處境的家庭,建立可被依循的法律保障。

我希望,下一個家庭在面對類似爭議、走進小額錢債審裁處時,不會再被這樣的比喻與邏輯打發。

我希望,當家庭試圖尋求制度審視時,法律能夠理解這項決定的真實風險與不對等處境,而不是要求家庭為一切後果自行承擔,因為他們「沒有法律依據」。

這次上訴,並非為了改寫一個人的結果。
而是因為如果這些「常識」不被挑戰,就會有下一個無辜家庭受傷。

然而,這不是任何家庭能獨自承擔的戰鬥

在與律師諮詢的過程中,我被告知要把这次裁决帶到高等法院以更嚴格的法律體系審視,須耗資數十萬港元。正是這個現實,解釋了為何僱主即使遭遇不公也知難而退 —— 不是因為問題不值得討論,而是因为制度的成本设计,本身就在阻止问题被挑战。

目前,上訴申請已經提交,並將於 2026年2 月 25 日 得知是否獲批。如上訴獲准,本案將正式進入高等法院程序,相關法律費用亦隨之展開。因此,我計劃在結果確認後,公開啟動眾籌。讓願意支持的人,在充分知情的情況下作出選擇。

這不是為了個人得失,而是為了讓這些長期被忽視的問題,至少有一次能在嚴謹的法律框架下被正面檢視。不讓對僱主極不利的法律訊號,被默許、被複製,成為香港家庭生活中的常態風險。

因為一個社會衡量正義的方式,不在於是否懲罰了某一個壞人,
而在於——
當制度面對明顯的不對等與風險外溢時,是否願意正視,並作出必要的修正。

若有法律界人士對本案的公共意義感到認同,並願意提供專業支援或代表,請與我聯絡。

這並不是一個人可以獨自完成的事情。
但它關乎的,從來不只是一個家庭。